曲靖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召开
201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
11月16日,曲靖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傅学宾主持召开2017年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曲靖市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送审稿)、《曲靖市贯彻落实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和《曲靖市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8年—2020年)实施意见》(送审稿)、《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曲靖市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及《关于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会议贯彻传达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近期会议及专项小组联络员和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通报了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前三季度工作推进情况,安排部署了对接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出台专项改革方案工作和专项督察工作,听取了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推进工作情况的通报。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引领和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紧跟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步伐,对标对表,狠抓落实,推动经济体制各项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和整改,扎实做好改革督察问效工作。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履职尽责,积极协调推动落实改革事项,认真按时按要求制定完成改革实施意见或方案,按程序上报审议;认真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改革意见和改革方案,确保改革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专项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筹备会议、严格把关,经专项小组会议审议的意见和方案,要及时按要求报送市委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提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决策。
会议安排部署了市经济体制改革小组专项督察工作。专项督察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成员单位深入开展自检自查,通过梳理2014年以来出台的经济体制改革领域意见(方案),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二是成立6个督察组,分别由经济体制改革小组专项小组组长、副组长带队分赴各成员单位,采取座谈、查阅台账和实地察看等形式对2014年—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事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专项督查工作将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并及时形成督察情况报告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祖良和高阳,市政协副主席尹耀春出席会议,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全体成员单位领导共55人参加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应邀参加会议。(顾冯娟)